陈清旭律师亲办案例
古董文物拍卖诈骗案,从犯获得缓刑判决
来源:陈清旭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10-17
浏览量:2181

古董文物拍卖诈骗案,从犯获得缓刑判决

案情简介:

2019年2月,梁某在深圳市罗湖区成立拍卖有限公司。国泓公司设立十一个业务部门,招揽被告人杨某、孙某等人为业务员。公司开展虚假拍卖业务,利用“话术”培训公司员工,先通过网站推广和拨打电话联系“藏品”持有人,虚构公司与众多国际拍卖行有合作关系、拍卖成功率高、成交价高等事实,以为收藏者提供免费藏品鉴定服务等为诱饵,继而通过“鉴定师”虚假鉴定、业务员恶意吹嘘藏品价值、伪造意向客户调查表、冒充富豪买家联系被害人“踢单”等一系列行为,进一步诱骗收藏者委托公司拍卖其藏品,以此骗取其交纳高额的委托拍卖服务费用。公司骗取被害人委托拍卖后,并不实际进行拍卖,而是对接虚假拍卖公司进行虚假拍卖,伪造“流拍”假象,以藏品流拍为由非法占有被害人的服务费用。

陈清旭律师团队辩护:

被告人孙某家属经过多方求助,慕名找到陈清旭律师团队,请求陈清旭律师提供法律辩护。经过研究,陈清旭律师团队在法院审理阶段提出: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,对量刑提出以下意见:一、被告人系从犯。二、被告人参与时间短,获利少。三、被告人自愿认罪,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四、被告人系初犯、偶犯。五、被告人有稳定的工作,主观恶性较小,社会危害性不大,建议法庭对孙某适用缓刑。

法院判决:

法院经过审理后,认定了案件的基本事实,采信了陈清旭律师的辩护意见,判决如下:

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,缓刑二年十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(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;罚金限在本判决生效后即时缴纳)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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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陈清旭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商达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3*********4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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